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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文字解讀】關于《雙鴨山市中小學校校外配餐工作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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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讀】關于《雙鴨山市中小學校校外配餐工作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雙鴨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會同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制定并印發《雙鴨山市中小學校校外配餐工作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就其制定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推進校園餐專項整治工作,全面落實省教育廳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黑龍江省中小學校外供餐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我市中小學校外配餐工作實際,針對性解決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二、政策創新及其依據
《實施細則》嚴格對標省級文件要求,立足雙鴨山本地實際,以“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強化保障”為核心創新方向,全面吸納校園食品安全、營養健康等領域最新政策標準,構建貼合我市學情、兼具操作性與指導性的校外配餐管理體系。
三、征求意見情況
《實施細則》起草過程中,廣泛征求了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及校外供餐企業的意見建議,經市教育和體育局安全管理科審核把關,各方面均無不同意見,一致同意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分為八個部分,框架清晰、重點突出:
1.總則:明確全市中小學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總體目標,聚焦保障廣大師生用餐安全、衛生、營養、健康的核心要求。
2.組織管理:界定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在配餐管理中的職責分工,構建協同聯動的管理機制。
3.學校職責:細化學校在配餐管理、過程監督、問題反饋等方面的具體責任,落實校長負責制。
4.供餐單位選擇和退出:規范供餐單位準入招標程序,建立科學的評價與退出機制。
5.校外供餐單位主體責任:明確供餐單位在食品安全、營養搭配、配送保障等方面的核心義務。
6.監督檢查:建立多部門聯合督查、常態化檢查與專項抽查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強化全流程風險防控。
7.責任追究:明確對違規行為的處置標準與問責程序,壓實各方管理責任。
8.附則:對《實施細則》適用范圍、解釋權及實施時間等作出說明。
五、制發必要性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工作指引》及校園配餐領域國家標準,推動校園餐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發展,切實筑牢校園飲食健康安全防線,為學生健康成長提供堅實保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實踐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