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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文字解讀
- 發布機構:雙鴨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 發文日期:1679017218000
- 名稱:《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方案》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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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方案》政策解讀
按照省、市政府關于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要求,為有效防控交通安全風險,確保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市教體局決定從2023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開展“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根據省教育廳《全省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方案的通知》部署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校園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市領導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努力推動平安校園建設。通過開展全市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進一步提高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排查治理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一步提升校車科學化、正規化管理水平,確保師生安全出行,確保全市教育系統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起草依據
省教育廳《全省教育系統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方案的通知》、《雙鴨山市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三、適用范圍
雙鴨山市各級各類學校。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落實。進一步落實部門管理責任。各縣(區)教體局,各直屬學校分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股)室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安全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以及“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依法履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形成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合力。
(二)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提示活動。各學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各級各類學校要利用“開學第一課”“安全教育日”“122 全國交通安全日”等時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通過觀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召開警示教育會、事故案例宣講等活動,教育廣大師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要運用學校電子屏等媒介播放典型事故案例,以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增強警示教育作用。
(三)開展校園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學生乘車情況排查。中小學、幼兒園要常態化開展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情況摸排,了解掌握學生上下學是否存在乘坐拼車、農用運輸車、三輪車等有隱患的交通工具等情況,對摸排出的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要通過談心談話、問卷調查、與家長溝通等方式摸排學生乘坐“黑校車”情況,發現此類問題要對家長進行警示、告誡,同時當地教育、公安部門要依法懲處。
(四)開展校車安全整治。開展校車核驗。各縣(區)要在6月份之前開展一次校車核驗,要按照“誰審批、誰核驗,先自查、再核驗”的原則,各縣(區)校車辦要統籌教育、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開展核驗工作。開展打擊“黑校車”專項治理。要督促指導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抓好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交通安全檢查和道路安全監控,加大學校周邊路面巡邏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和整治校車超速、超員、超載、不按審核路線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三輪汽車、貨車和農用車違法載運學生行為,對“黑校車”上道營運和超載行為,實行“重打擊”“嚴懲治”“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追責一起,頂格處理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