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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雙政辦發〔2025〕28號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鴨山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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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政辦發〔2025〕28號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鴨山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雙鴨山市首席數據官
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及在雙中、省直各單位:
《雙鴨山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30日
雙鴨山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中辦發〔2024〕67號)、《黑龍江省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等精神,進一步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建立健全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協調機制,推進我市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數據發展和安全的重要論述以及對黑龍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快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主線,促進公共數據合規高效流通利用,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充分發揮數據要素放大、疊加、倍增效應,著力提高“取數、治數、管數、用數”能力,推動數字雙鴨山建設提質增效,助力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向好發展。
二、實施范圍
(一)各縣(區)、雙鴨山經開區;
(二)市直及在雙中、省直各單位;
(三)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央、省駐雙國有企業;
(四)市級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機構。
三、組織體系
(一)設立市級首席數據官。市級首席數據官原則上由市政府分管數據管理工作的市領導擔任,作為我市推行首席數據官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全市首席數據官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謀劃和決策部署,統籌實施全市公共數據的匯聚共享、融合開發、創新應用,統籌研究全市數據資源管理有關戰略決策。
(二)設立市級首席數據執行官。市級首席數據執行官原則上由市數據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負責協助推進首席數據官隊伍建設,組織落實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數據要素×”行動和數據開發利用及安全防護工作,實施常態化監督指導,定期向市級首席數據官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三)建立首席數據官工作隊伍。各縣(區)、各部門分別設立本地、本單位首席數據官、首席執行官和數據專員,原則上首席數據官由各縣(區)、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首席執行官由各縣(區)、各部門分管數據管理和數字化工作的班子成員擔任,數據專員由各縣(區)、各部門負責數據管理和數字化工作的內設機構負責人擔任,(未設專門內設機構的,應明確一個內設機構負責數據管理和數字化工作),報市數據局統一備案。市屬國有企業應當參照設立首席數據官、數據執行官和數據專員,報市數據局備案。
(四)建立首席數據官工作機制。加強首席數據官工作協調,原則上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研究工作推進情況,解決工作中具體問題。加強首席數據官培訓,由市數據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數據要素、數據資源、數字經濟等相關培訓,提升首席數據官履職能力。加強首席數據官工作評價,由市數據局負責制定發布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并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對首席數據官履職、數據匯聚共享、開發利用等情況進行評價。
(五)明確首席數據官隊伍工作職責。各縣(區)、各部門首席數據官應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數據資源管理協調能力,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熟悉本地、本部門公共數據管理和數字化工作開展情況,并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推進數字雙鴨山建設。組織落實數字雙鴨山建設相關工作部署,制定本級政府或本行業、本領域、本部門數字化發展規劃、標準規范和實施方案,統籌數字化建設項目集約節約建設,支持推動數字雙鴨山建設相關項目的工作。
2.統籌數據資源管理。組織制定本地區或本行業、本領域、本部門數據管理規章制度,統籌推進數據的匯聚共享、開放回流、合規使用、安全管理等工作,統一協調內外部數據需求,統籌實施數據業務協同和融合創新應用等。
3.開展業務監督指導。統籌研究并監督數字化項目建設,協調解決數字化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建立數據安全管理應急處置機制,及時發現、制止及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4.推動數據開發利用。統籌推動高價值數據匯聚和開發利用工作,配合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推動重點領域數據應用場景建設和典型示范打造。
5.創新發展數字生態。建設數據人才隊伍,開展數據要素業務知識、專業技能和安全管理等培訓。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培育數據要素產業生態鏈,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協同機制。
首席執行官在首席數據官的領導下協助開展各項工作,數據專員具體負責本部門數字化建設、數據匯聚共享、開發利用等有關工作。
(六)鼓勵企業設立首席數據官。鼓勵企業在最高管理層設立首席數據官(CDO),作為企業高級管理團隊中負責數據治理和數據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企業數據管理工作,統籌企業內外部數據供需對接,統籌推進數據開發利用,落實數據安全相關要求。設立首席數據官(CDO)的企業應參照市屬國有企業及時向市數據局統一備案。
四、主要任務
(一)推動數據全量匯聚。組織梳理數據資源,按照全市統一標準全量編制數據資源目錄,實現數據資源“一本賬”管理。加大本地、本部門數據共享力度,理清自建系統運行及數據產生情況,按照“應接盡接”原則,將法律法規未作明確規定不予共享的數據資源,全量歸集到市級數據資源中心。組織研究本地、本部門數據回流需求,制定并實施回流計劃,全力協調上級部門申請數據回流。建立公共數據匯聚共享協同機制,協調推動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公共服務數據歸集。
(二)著力提升數據質量。建立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從數據采集、匯聚、共享、應用等環節開展數據分級分類整理和安全合規治理,圍繞數據準確性、時效性、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綜合治理,全面提升數據質量水平。建立數據抽查使用、問題反饋、整改提升的常態化工作機制,每季度開展一次數據質量抽查,對抽查發現的問題數據,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數據使用單位發現數據質量問題及時向數據提供方反饋,市數據局應督促數據提供方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數據提供方對反饋問題短期無法整改的,由市數據局會同雙方首席數據官協商解決。
(三)開展數據應用示范。除常態化開展公共數據匯聚申請使用以外,首席數據官應以業務和市場需求為牽引,聚焦民生服務、產業“智改數轉”、社會治理等方面,大力實施數據匯聚共享和創新應用,積極培育數據企業,打造數據創新應用新場景。配合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等工作,深化數據在工業制造、現代農業、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文化旅游、醫療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服務、城市治理、綠色低碳等12個重點領域應用,挖掘一批示范性強、顯示度高、帶動性廣的“數據要素×”應用示范場景。
(四)推動企業數據應用。推動企業首席數據官制度建設,引導全市企業加快提升“建數、治數、用數、管數”能力。鼓勵企業開展數據匯聚治理和開發利用,以市場化為導向推動政企數據依法共享共用,共同打造跨領域數據融合場景。推動利用區塊鏈、隱私計算等技術建設可信數據空間、數場等數據流通設施,促進數據流通交易。
(五)加強數據安全保護。各縣(區)、各部門首席數據官應牽頭研究制定數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構建涵蓋數據安全管理、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責任認定、重大事件處置的全市數據安全防護工作體系,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管理責任,積極參與并組織開展數據安全意識和專業技能培訓,加強數據安全人才隊伍建設。
五、保障措施
市數據局組織落實首席數據官制度,建立健全首席數據官溝通協調機制。各縣(區)數據局牽頭推進本地區首席數據官制度相關工作。各縣(區)、各部門首席數據官要主動牽頭研究數據管理工作,支持并推動相關工作落地落實。各縣(區)、各部門要及時梳理工作進度、存在問題及意見建議,總結工作成效和創新實踐,做好典型案例推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數據安全問題第一時間向市委網信辦報告。
雙政辦發〔2025〕 28號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鴨山市首席數據官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