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2305000279092302-00-2023-04-1013404188
- 分類:綜合政務
- 發布機構:市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1681061897000
- 名稱:雙政辦規〔2023〕4號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鴨山市(市本級)重點項目獎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文號:雙政辦規〔2023〕4號
- 主 題 詞:重點項目
- 時效:現行有效
雙政辦規〔2023〕4號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雙鴨山市(市本級)重點項目獎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雙鴨山市(市本級)重點項目
獎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現將《雙鴨山市(市本級)重點項目獎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10日
雙鴨山市(市本級)
重點項目獎勵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重點項目獎勵資金使用管理,提高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和前期費使用效益,助推關系全市長遠發展的重大項目落地生效,依據《全省百大項目建設獎勵方案(試行)》(黑政辦發〔2020〕2號)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重點項目獎勵資金,是指2019年以來省政府獎勵市本級的省百大項目、省重點項目資金,同時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每年適度匹配一定資金,主要用于市本級的重點項目前期費及項目工作經費。
第三條 堅持“公開公正、專款專用、突出重點、適當支持”的原則,通過完善制度建設,強化履職盡責,建立覆蓋前期費安排使用全過程的管理體制。
第二章 支持范圍和標準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重點項目是指對全市及市區發展有重要作用的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民生、生態環境等領域需開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主要包括:
(一)列入國家、省、市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的重點及大中型項目,特別是擬于近期實施的重大項目。
(二)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省市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市委市政府政策文件提出的重大項目。
(三)擬列為下一年度省級、市級重點產業項目。
(四)跨縣(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項目。
(五)市委、市政府交辦開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項目。
已經開工、已完成相關前期工作和獲得其它前期費支持的重點項目不在支持范圍中。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重點項目前期工作是指項目從開會研究到實現開工前的一系列工作。前期工作主要包括:
(一)項目規劃研究和工程實施方案研究。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
(三)項目建議書、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環節的材料編制、招標、咨詢、評估、審查、論證等相關工作。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前期費是指項目整個前期工作過程中形成的費用。項目前期費主要包括:
(一)勘察費、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專項課題報告編制服務費、前期工作的相關服務費用。
(二)標底編制及招標管理費、概算審查費、咨詢評審費。
(三)技術圖書資料費、勞務費、差旅交通費等。
第七條 市重點項目前期費實行項目制管理,采取先核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總費用,再按比例進行支持的方式安排前期費,同類項目按照同一比例安排資金,項目前期費使用標準按規定執行。
第八條 確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總費用時,項目匡算總投資在10億元(含10億元)以上的項目按總投資0.5%確定(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至10億元的項目按總投資1%確定(最高不超過500萬元)、1億元以下的項目按總投資1.5%確定(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項目匡算總投資,依據項目建設規模、以往同類工程造價等進行匡算。
第九條 對建設類項目,按照項目前期工作總費用、項目類型、重要程度,分別給予一定比例的前期費支持。
(一)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省級重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前期工作總費用的50%支持,市級重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前期工作總費用的30%支持。
(二)產業發展類建設項目。省級重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前期工作總費用的30%支持,市級重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前期工作總費用的20%支持。
(三)當省、市不單獨推行省級重點項目或市級重點項目時,年度計劃投資1億元(含1億元)以上項目視同省級重點項目,投資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上項目視同市級重點項目,按對應比例給予支持。
第十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工作經費是指項目策劃生成和項目建設推進工作過程中形成的費用。分為“項目策劃生成工作經費”和“項目建設推進工作經費”兩個部分:
(一)項目策劃生成工作經費:是指市級項目儲備庫建設、項目儲備管理平臺建設、項目規劃編制、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策劃生成項目評審等項目策劃生成工作所產生的費用,主要包括:項目儲備管理平臺開發及維護費、調研費、資料費、論證費、評審費、委托編制費、咨詢費、勞務費、差旅費、辦公費等費用。
(二)項目建設推進工作經費:是指項目建設推進過程所產生的費用,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及維護費、項目管理平臺開發及維護費、交通費、差旅費、辦公費等費用。
第十一條 市發展改革委作為全市重點項目策劃生成和建設推進綜合協調部門,根據項目策劃生成和項目建設推進工作需要安排項目工作經費。
第三章 資金申請和下達
第十二條 項目單位按照項目隸屬關系,向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區(含雙鴨山經開區)發展改革部門報送前期工作方案(含項目前期工作計劃表)、項目前期費申請表、綜合信用承諾書和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文件依據。經匯總、篩選后,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初審,經市發展改革委初審及組織論證后,報市政府審定。
第十三條 前期工作方案內容包括:項目法人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建設意義(項目提出背景、建設必要性、建設意義等)、項目概述(項目總投資、建設起止年限、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建設進度安排、資金籌措方案等)、項目前期工作安排(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前期工作進展情況等)等。該方案所附項目前期工作計劃表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前期工作內容、前期工作進度安排(20**年**月—20**年**月)等。
第十四條 項目前期費申請表內容包括: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單位,項目名稱,建設依據,納入國家和省、市規劃情況,建設規模及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前期費投入總估算,擬申請重點項目前期費金額,承諾的前期費投入額度等。
第十五條 綜合信用承諾書內容包括:承諾申報材料真實,項目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前期工作計劃任務及完成期限、項目開工時間、本年度已投入前期費數額、前期費出資比例、依法依規使用前期費等。
第十六條 市發展改革委通過委托專業項目評審機構(或組織專家),對申報的前期經費申報材料進行評估,重點評估下列事項:
(一)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及規劃要求。
(二)開展項目前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項目前期總費用估算是否合理。
第十七條 根據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含雙鴨山經開區)發展改革部門申報的前期費情況,以及專業項目評審機構(或組織專家)的評估結果,市發展改革委結合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重大項目建設需求,初步確定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上報市政府審定后,根據市政府批準的項目單位和資金額度,安排下達市重點項目前期費計劃。項目前期工作完成50%(按照項目匡算總投資確定的前期工作總費用),撥付支持總額的20%;項目開工建設后,撥付支持總額剩余的80%。
第四章 資金使用管理
第十八條 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安排和管理重點項目前期費。
根據職能分工,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含雙鴨山經開區)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重大項目前期申報、審核、監督檢查工作。對申報項目的合規性和真實性負責,并進行日常監管。
項目單位負責組織項目前期工作實施和前期費使用管理,按規定做好績效自評,配合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前期費下達后,項目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加強項目和資金管理,按照規定的開支范圍加快支出進度,按計劃完成前期工作任務,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條 項目單位根據市重點項目前期經費投資計劃,應在15個工作日內與市行業主管部門或各區(含雙鴨山經開區)發展改革部門簽訂項目前期工作責任書。項目前期工作責任書應包括前期經費安排額度、項目基本情況、前期工作目標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 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含雙鴨山經開區)發展改革部門應每季度向市發展改革委報送重大項目前期資金支出進度、相應的工作進度及計劃目標實現情況。
第二十二條 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應引入競爭機制,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選擇項目前期工作承擔單位。
第二十三條 項目前期經費投資計劃一經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調整。項目責任單位在開展項目前期工作過程中,因客觀原因確需調整計劃的,應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重新履行有關申報手續。
第二十四條 由于國家宏觀調控、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等原因未批準(核準)建設,或因不可抗力無法實施的重大項目,由項目單位提出市重點項目前期費核銷申請,提交無法開工的依據文件,作出前期費使用決算,按照原申報程序逐級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項目主管部門進行審核,按有關規定核銷已支出的市重點項目前期費,收回剩余市重點項目前期費。
第二十五條 獎勵資金當年未使用完畢的,按財政結轉結余資金管理。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市重點項目前期費的安排和使用嚴格遵守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規定,實行專款專用,主動接受審計、監督和檢查。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行業主管部門對市重點項目前期費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第二十七條 項目單位要嚴格履行承諾,按照承諾內容和時限完成項目前期工作并開工建設。市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含雙鴨山經開區)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過程監管,對未履行承諾的項目單位要限期整改完成。
第二十八條 針對審計、監督和檢查中發現下列問題,相關主管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收回市重點項目前期費或扣回違規資金,取消項目單位或所在區(含雙鴨山經開區)的市重點項目前期費申報資格,并將項目單位相關信息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信用信息平臺,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依法進行處理。
(一)前期費資金未專款專用,存在截留、擠占、挪用等情形的。
(二)虛報假報前期工作進度或有關證明材料,騙取或套取前期費資金的。
(三)限期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未按計劃完成項目前期工作并開工建設的。
第二十九條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第三方機構按照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規范工作程序,認真履行職責。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項目工作經費按照對應科目規定程序使用和核銷。
第三十一條 各縣(區)所獲重點項目獎勵資金使用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雙鴨山市重點項目前期費申請指南(試用本)
附件
雙鴨山市重點項目前期費
申 請 指 南
(試用本)
雙鴨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0二三年三月
雙鴨山市重點項目前期費申請程序
一、原則上每年年初、年中2次集中申報,特別重大項目經市政府同意可單獨申報;
二、項目單位按照項目隸屬關系,向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區(含雙鴨山經開區)發展改革部門,按申報所需材料清單報送前期工作方案、項目前期費申請表、項目前期工作計劃表、綜合信用承諾書和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文件依據等,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或所在區(含雙鴨山經開區)發展改革部門匯總、篩選后,報送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初審;
三、通過初審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通過委托專業項目評審機構(或組織專家),對報送的項目進行研究、篩選、論證后,確定支持的項目,上報市政府審定后方可履行下步工作;
四、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市政府批準的項目單位和資金額度,下達項目前期費撥款計劃;
五、市財政局根據市發展改革委下達的項目前期費撥款計劃,將資金直接撥付給項目單位。
雙鴨山市重點項目前期費申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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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報所需材料清單
2.《項目前期工作方案》格式及編制說明
3.雙鴨山市重點項目前期費申請表
4.綜合信用承諾書(樣本)
附件1
申報所需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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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材料名稱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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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提供 |
項目前期工作方案 (含項目前期工作計劃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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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市重點項目前期費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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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信用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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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工商管理執照 (政府投資項目可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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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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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提供* |
市場調研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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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議書或可研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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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產品的小試、中試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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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產品各種相關監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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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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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關說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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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指材料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由項目法人盡量提供。
附件2
《項目前期工作方案》格式及編制說明
《項目前期工作方案》封面應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法人(蓋章)、推薦單位(區、部門)和編制日期等項內容。同時填報項目前期工作計劃表,作為該方案附表。
《項目前期工作方案》由以下四部分組成:
一、項目法人單位基本情況
二、項目建設意義。包括項目提出背景、建設必要性、建設意義等
三、項目概述。包括項目總投資、建設起止年限、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建設進度安排、資金籌措方案等
四、項目前期工作安排。包括項目前期工作計劃、前期工作進展情況等
**項目前期工作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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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前期工作內容 |
前期工作進度安排 (20**年**月—20**年**月)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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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雙鴨山市重點項目前期費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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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領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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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初審意見: |
專家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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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基 本 情 況 |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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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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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國家和省、市規劃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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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擬建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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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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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起止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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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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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 |
項目資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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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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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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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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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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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前期費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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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申請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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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籌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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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情況 |
法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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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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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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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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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 條件 |
需占用土地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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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煤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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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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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耗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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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方式 |
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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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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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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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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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綜合信用承諾書(樣本)
我單位現因“(項目名稱)項目”申報雙鴨山市重點項目前期費,為保證市發展改革委能夠客觀、公正地進行審查并正確決策,我們現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提供的各項申報材料及相關情況全部是真實的;
二、我單位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前期工作計劃任務及完成期限、項目開工時間、本年度已投入前期費數額、前期費出資比例、依法依規使用前期費;
四、申報的項目權屬明確,不存在抵押等他項權利,不涉及經濟、法律和產權糾紛等事宜;
五、配合市發展改革委及有關專家對項目進行調研和審查,但不干預其工作的獨立性。
我單位對所承諾內容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法人(或項目責任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