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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雙鴨山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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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現將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夯實法治建設根基。市人社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將其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通過集中學習、專題研討等多種形式,持續提升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法治素養與依法行政能力。在法治建設實踐中,局黨組嚴格落實會前學法和集體學法制度,組織學習多部重要法律法規,緊抓“關鍵少數”帶頭學法用法,推動形成全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二)著力提升行政執法質量。為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要求,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效,市人社局聯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稅務局,創新監管模式,以勞動用工及勞務派遣領域為重點,協同開展了“雙隨機、一公開”聯合執法檢查。檢查工作緊扣核心環節與關鍵風險點,全面核查了勞動保障、市場監管及稅收等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通過部門協同、信息共享,有效形成了監管合力,提升了執法效能,在減少對企業干擾的同時,顯著提升了執法的規范化與精準化水平。不僅有力規范了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增強了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也為構建穩定、公平、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堅實支撐。
(三)構建規范執法體系。我局堅決貫徹落實全省統一部署,以“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動為主線,全面加強基金監管和勞動者權益保障,同步深入推進根治欠薪、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保障勞動者工時和休息休假權益等一系列專項行動。通過建立健全組織領導體系,明確責任分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閉環,有效凝聚了多部門監管合力,確保了各項重點任務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強化跨部門信息共享與大數據比對應用,從源頭上精準識別和堵塞風險漏洞。在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提升基金安全運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扎實成效,社?;鸬娘L險防控能力得到系統性增強,安全運行水平顯著提升。
(四)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我局積極發揮行政復議主渠道作用,暢通申請渠道,優化審理流程,推動爭議化解在基層和初發階段。為有效整合調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我市于2023年7月成立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調處中心,并實現市縣兩級全覆蓋。該中心匯聚司法、法院、工會、工商聯等多方力量,形成調處合力,強化源頭治理與普法宣傳。同時,我市持續加強調解仲裁工作,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強化案件集體研判與精細化管理,確保爭議處理“快立、快調、快審、快結”。通過優化調裁銜接,大幅提高了調解成功率和仲裁結案率,有效維護了勞動關系和諧與社會穩定。截至目前,全市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1260件,達成調解協議及和解1258件,涉及勞動者1260人,涉案金額848.71萬元。
(五)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按照《雙鴨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及重要舉措分工方案要求,市人社局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宣傳工作,多措并舉推進法治人社建設。一方面,我局積極開展勞動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宣傳與主題宣講活動,面向社會普及法律知識,提升社會公眾的法律素養和維權能力。另一方面,加強內部法治政府建設的宣傳教育,通過組織專題學習、業務培訓,全面提升工作人員的法治素養和執法水平。積極總結并宣傳成功經驗和創新做法,大力培育先進典型,以點帶面,全方位提升法治建設水平。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凡屬重大行政決策,均應提交局領導班子會議進行充分討論,由局長在集體討論基礎上作出決定。局長擬作出的最終意見與會議審議意見多數人不一致的,應當在會議上充分說明理由。集體討論的詳細情況、各成員意見及最終決定均須如實、完整地形成書面記錄,并統一歸檔管理。
三、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當前,法治建設已取得顯著成效,為各項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加強和改進的環節:法治宣傳的覆蓋面和滲透力有待進一步拓展,形式與內容的適配性和針對性尚需增強;在服務方面,需逐步從即時性互動向系統性咨詢與持續跟蹤延伸,推動法治要求更深度融入日常業務,切實提升整體治理實效。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改進思路與整改措施
(一)健全學用結合的常態機制。推動法治學習與業務實踐的系統性融合。圍繞核心工作設定學習重點,強化內容針對性與實踐指導性。引入案例教學、情景模擬等互動方式,促進法治思維向實踐能力的有效轉化。完善學習督導與效果評估體系,實現法治建設與業務推進的有機統一和同步深化。
(二)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著力提升執法程序規范性與群眾溝通能力,推動法治建設成果轉化為可感知的治理實效。加強執法人員常態化培訓與資格管理,提升法治素養與群眾工作能力,促進執法行為專業化、規范化,切實增強執法公信力,提升群眾滿意度。
(三)強化行政復議公信力建設。為切實發揮行政復議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主渠道作用,需進一步優化其運行機制。應持續拓寬申請渠道,提升案件辦理質量與效率,并加強宣傳推廣,提升群眾對行政復議制度的知曉度。辦案過程中應優化審理流程,強化調解與和解的運用,致力于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通過公正、高效的裁決樹立制度公信力。